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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文明建设纲要

2010-03-20作者:点击: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更好地贯彻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有关要求,全面提升我院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水准,加快学院改革发展步伐,实现学院的跨越式发展,特提出加强我院精神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

一、建立人文学院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职责是按照学校统一要求和部属,制定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规划,部署、领导、督促、检查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开展。学院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由以下同志组成:

二、确立学院精神文明建设的任务和目标。

精神文明建设要作为我院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其任务和目标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根本要求,积极推进学院精神文明建设的内涵发展与方法创新,深入开展经常性、多层次和富有创造性的创建活动,大力加强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积极推进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在全院师生员工中大力倡导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努力实现以尊师重教、团结和谐、以人为本、求真务实为基本要求的院风的显著提高;努力实现以严谨治学、教书育人、精于业务、励德践行为基本要求的师德修养的显著提高;努力实现以“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为基本要求的思想道德素质的显著提高;努力实现以刻苦律己、求真创新、励学笃行、诚信修身为基本要求的学风的显著提高;努力实现以健康高雅、丰富多彩、特色鲜明为基本要求的校园文化的全面繁荣;大力加强以信念坚定、践行“三个代表”、勤政廉政、敬业奉献为基本要求的党员形象的塑造。形成学院教学、科研、管理工作与校园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建设齐头并进、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

三、加强学院宣传阵地建设,通过橱窗、墙报、黑板报、《人文学院报》等阵地开展精神文明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努力推进精神文明建设进学院网页的工作,在学院网页上设置专门的栏目介绍学院精神文明建设的开展状况。学院要保证精神文明建设经费的投入,为精神文明工作创造基础性条件。

四、积极推动学院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广泛、深入开展。结合学院特点,充分利用节庆日和纪念日,积极推动校园文化活动的开展,努力促进以“创建文明校园和争做文明班级、文明寝室、文明大学生”等为主要内容的道德实践活动的开展,把思想道德教育的要求和任务融入大学生的学习生活之中,引导广大学生自觉投身于学校的精神文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