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21日,人文学院研究生法学党支部在人文楼326召开组织生活会,集中学习党的土地制度史,会议由支部书记刘晓平主持。
刘晓平书记带领各位研究生党员从“党的土地制度史”入手,向支部党员解读我党自1928到1978年之间的土地制度发展史。让党员同学认识到:土地是社会和经济发展的基础资源,良善的土地制度促进农村和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党的土地制度史有成功的经验也有失误的教训,通过党的土地制度史的学习使我们能以历史为鉴,为今天的土地改革和农村振兴服务。
在讲解中,刘晓平书记首先介绍了1928年《井冈山土地法》和1931年《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的立法背景和主要内容,并对两法的社会作用进行了分析。其次,分阶段介绍了我党的土地改革史。1946年-1953年期间我党进行了第一次土地改革,颁布了1947年《中国土地法大纲》和1950年的《土地改革法》;1953年-1978年期间我党进行了第二次土地改革,农业合作化运动和人民公社运动时期的土地制度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农村和社会经济的发展。1978年以后我党进入第三个阶段的土地改革,第三次土地改革繁荣了农村经济,促进了农业现代化建设。研究生党员结合所学法学专业,对党的土地改革历史发展和新时代农村土地改革现状和未来有了进一步的思考,做到了党史学习教育理论联系实际,达到了学史增信、学史明理的目的。
在党课结束后的讨论中,刘晓平书记向与会党员同志强调了研究生党员的组织生活纪律,要求研究生党员正确履行党员的义务,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
最后,全体党员重温入党誓词,以庄严的仪式庆祝建党百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