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国家语委2003年颁布 2004年10月1日施行,根据教育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发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制定本大纲。
一、测试的名称、性质、方式
本测试定名为“普通话水平测试”(PUTONGHUA SHUIPING CESHI,缩写为PSC)。
普通话水平测试测查应试人的普通话规范程度、熟练程度,认定其普通话水平等级,属于标准参照性考试。本大纲规定测试的内容、范围、题型及评分系统。
普通话水平测试以口试方式进行。
二、测试内容和范围
普通话水平测试的内容包括普通话语音、词汇和语法。
普通话水平测试的范围是国家测试机构编制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用普通话词语表》《普通话水平测试用普通话与方言词语对照表》《普通话水平测试用普通话与方言常见语法差异对照表》《普通话水平测试用朗读作品》《普通话水平测试用话题》。
三、试卷构成和评分
试卷包括5个组成部分,满分为100分。
(一)读单音节字词(100个音节,不含轻声、儿化音节),限时3.5分钟,共10分。
1.目的:测查应试人声母、韵母、声调读音的标准程度。
2.要求:
(1)100个音节中,70%选自《普通话水平测试用普通话词语表》“表一”,30%选自“表二”。
(2)100个音节中,每个声母出现次数一般不少于3次,每个韵母出现次数一般不少于2次,4个声调出现次数大致均衡。
(3)音节的排列要避免同一测试要素连续出现。
3.评分:
(1)语音错误,每个音节扣0.1分。
(2)语音缺陷,每个音节扣0.05分。
(3)超时1分钟以内,扣0.5分;超时1分钟以上(含1分钟),扣1分。
(二)读多音节词语(100个音节),限时2.5分钟,共20分。
1.目的:测查应试人声母、韵母、声调和变调、轻声、儿化读音的标准程度。
2.要求:
(1)词语的70%选自《普通话水平测试用普通话词语表》“表一”,30%选自“表二”。
(2)声母、韵母、声调出现的次数与读单音节字词的要求相同。
(3)上声与上声相连的词语不少于3个,上声与非上声相连的词语不少于4个,轻声不少于3个,儿化不少于4个(应为不同的儿化韵母)。
(4)词语的排列要避免同一测试要素连续出现。
3.评分:
(1)语音错误,每个音节扣0.2分。
(2)语音缺陷,每个音节扣0.1分。
(3)超时1分钟以内,扣0.5分;超时1分钟以上(含1分钟),扣1分。
(三)选择判断[注],限时3分钟,共10分。
1.词语判断(10组)
(1)目的:测查应试人掌握普通话词语的规范程度。
(2)要求: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用普通话与方言词语对照表》,列举10组普通话与方言意义相对应但说法不同的词语,由应试人判断并读出普通话的词语。
(3)评分:判断错误,每组扣0.25分。
2.量词、名词搭配(10组)
(1)目的:测查应试人掌握普通话量词和名词搭配的规范程度。
(2)要求: 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用普通话与方言常见语法差异对照表》,列举10个名词和若干量词,由应试人搭配并读出符合普通话规范的10组名量短语。
(3)评分:搭配错误,每组扣0.5分。
3.语序或表达形式判断(5组)
(1)目的: 测查应试人掌握普通话语法的规范程度。
(2)要求: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用普通话与方言常见语法差异对照表》,列举5组普通话和方言意义相对应,但语序或表达习惯不同的短语或短句,由应试人判断并读出符合普通话语法规范的表达形式。
(3)评分:判断错误,每组扣0.5分。
选择判断合计超时1分钟以内,扣0.5分;超时1分钟以上(含1分钟),扣1分。答题时语音错误,每个音节扣0.1分,如判断错误已经扣分,不重复扣分。
(四)朗读短文(1篇,400个音节),限时4分钟,共30分。
1.目的:测查应试人使用普通话朗读书面作品的水平。在测查声母、韵母、声调读音标准程度的同时,重点测查连读音变、停连、语调以及流畅程度。
2.要求:
(1)短文从《普通话水平测试用朗读作品》中选取。
(2)评分以朗读作品的前400个音节(不含标点符号和括注的音节)为限。
3.评分:
(1)每错1个音节,扣0.1分;漏读或增读1个音节,扣0.1分。
(2)声母或韵母的系统性语音缺陷,视程度扣0.5分、1分。
(3)语调偏误,视程度扣0.5分、1分、2分。
(4)停连不当,视程度扣0.5分、1分、2分。
(5)朗读不流畅(包括回读),视程度扣0.5分、1分、2分。
(6)超时扣1分。
(五)命题说话,限时3分钟,共30分。
1.目的:测查应试人在无文字凭借的情况下说普通话的水平,重点测查语音标准程度、词汇语法规范程度和自然流畅程度。
2.要求:
(1)说话话题从《普通话水平测试用话题》中选取,由应试人从给定的两个话题中选定1个话题,连续说一段话。
(2)应试人单向说话。如发现应试人有明显背稿、离题、说话难以继续等表现时,主试人应及时提示或引导。
3.评分:
(1)语音标准程度,共20分。分六档:
一档:语音标准,或极少有失误。扣0分、0.5分、1分。
二档:语音错误在10次以下,有方音但不明显。扣1.5分、2分。
三档:语音错误在10次以下,但方音比较明显;或语音错误在10次-15次之间,有方音但不明显。扣3分、4分。
四档:语音错误在10次-15次之间,方音比较明显。扣5分、6分。
五档:语音错误超过15次,方音明显。扣7分、8分、9分。
六档:语音错误多,方音重。扣10分、11分、12分。
(2)词汇语法规范程度,共5分。分三档:
一档:词汇、语法规范。扣0分。
二档:词汇、语法偶有不规范的情况。扣0.5分、1分。
三档:词汇、语法屡有不规范的情况。扣2分、3分。
(3)自然流畅程度,共5分。分三档:
一档:语言自然流畅。扣0分。
二档:语言基本流畅,口语化较差,有背稿子的表现。扣0.5分、1分。
三档:语言不连贯,语调生硬。扣2分、3分。
说话不足3分钟,酌情扣分:缺时1分钟以内(含1分钟),扣1分、2分、3分;缺时1分钟以上,扣4分、5分、6分;说话不满30秒(含30秒),本测试项成绩计为0分。
四、应试人普通话水平等级的确定
国家语言文字工作部门发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是确定应试人普通话水平等级的依据。测试机构根据应试人的测试成绩确定其普通话水平等级,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语言文字工作部门颁发相应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普通话水平划分为三个级别,每个级别内划分两个等次。其中:
97分及其以上,为一级甲等;
92分及其以上但不足97分,为一级乙等;
87分及其以上但不足 92分,为二级甲等;
80分及其以上但不足87分,为二级乙等;
70分及其以上但不足 80分,为三级甲等;
60分及其以上但不足70分,为三级乙等。
[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语言文字工作部门可以根据测试对象或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免测“选择判断”测试项。如免测此项,“命题说话”测试项的分值由30分调整为40分。评分档次不变,具体分值调整如下:
(1)语音标准程度的分值,由20分调整为25分。
一档:扣0分、1分、2分。
二档:扣3分、4分。
三档: 扣5分、6分。
四档: 扣7分、8分。
五档: 扣9分、10分、11分。
六档: 扣12分、13分、14分。
(2)词汇语法规范程度的分值,由5分调整为10分。
一档:扣0分。
二档:扣1分、2分。
三档:扣3分、4分。
(3)自然流畅程度,仍为5分,各档分值不变。
山西省普通话水平测试评分细则(试行)
根据教育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大纲》(2003年版),结合山西省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单音节字词和多音节词语中错误及缺陷的判定
(一)错误的判定
1.声母、韵母、声调
把普通话的某一声母、韵母、声调读成普通话或方言中的另一个声母、韵母、声调(包括普通话中没有的)。
2.变调、轻声、儿化
(1)上声与上声相连或上声与非上声相连时,没按规律变调。
(2)“一”“不”没按规律变调。
(3)应儿化的音节未儿化或读成两个音节。
(4)必读轻声的音节未读成轻声。
(5)多音节词不应儿化的音节读成儿化韵。
(二)缺陷的判定
常见的发音缺陷有:
1.声母
(1)zh、ch、sh、r的发音部位偏前或偏后。
(2)z、c、s的发音部位明显偏前,接近于齿间音。
(3)j、q、x的发音部位偏前,接近于z、c、s;j、q、x的发音部位偏后,接近于ɡ、k、h。
(4)d、t与齐齿呼相拼时,发音接近于j、q。
(5)u、uo的零声母发音,摩擦现象明显。
(6)f的发音接近于h。
2.韵母
(1)单元音韵母 α的开口度偏小。
(2)单元音韵母 α 的读音有鼻化现象。
(3)单元音韵母 o发音时,圆唇度不够。
(4)单元音韵母 e[ɤ] 发音部位偏前。
(5)单元音韵母er[ər]卷舌不自然。
(6)含有α的复元音韵母中,“α”的开口度偏小。
(7)iα、uα韵母中“α”的读音有鼻化现象。
(8)二合复元音韵母 αi、ei、αo、ou的动程不明显,但未发成单元音韵母。
(9)三合复元音韵母uαi、uei、iαo、iou的动程不明显,但未发成二合复元音韵母。
(10)αi-ei、uαi-uei各组复元音韵母发音时,主要元音的开口度偏大或偏小,读成介于两者之间的音。
(11)αo-ou、iαo-iou各组复元音韵母发音时,主要元音的开口度偏大或偏小,读成介于两者之间的音。
(12)复元音韵母ie、üe中的e[Ɛ]开口度偏大。
(13)鼻音韵母iαn、üαn中,“α”的开口度偏小或偏大。
(14)在有介音u、ü的复元音韵母和鼻音韵母中,介音的圆唇度明显不够。
(15)后鼻音韵母enɡ、inɡ、uenɡ中的主要元音开口度偏大。
(16)后鼻音韵母αnɡ、iαnɡ、uαnɡ中的主要元音开口度偏小。
(17)前鼻音韵母in的韵尾n[n]发音部位偏后,后鼻音韵母inɡ的韵尾nɡ[ŋ]发音部位偏前。
(18)鼻音韵母的韵尾发音不到位。
(19)鼻音韵母的韵尾丢失,主要元音发成鼻化元音。
(20)前后鼻音发成鼻化元音。
3.声调
(1)阴平调值偏低、略升、略降或略带曲折。
(2)阳平调值起点偏低、偏高或略带曲折。
(3)上声的读音缺陷有:
① 上声调值降升不连贯。
② 单音节和多音节词语末尾的上声调值只降不升。
③ 上声调值过分强调上升部分或略微延长后带降尾。
④ 上声调值下降不到位。
4.轻声与儿化
(1)必读轻声音节,音长稍长。
(2)读儿化韵时卷舌不自然。
(三)超时的判定
第1、2题朗读速度过慢,经提示,仍超过规定时间,视为超时。
二、朗读作品中错误和缺陷的判定
(一)错误的判定
1.错误的判定与本细则“一、(一)”同。
2.增读或漏读音节,也视为错误。
(二)缺陷的判定
1.声韵母缺陷的判定与本细则“一、(二)”同。
2.同一类声、韵母缺陷出现5次以上,视为一个系统性缺陷。
(三)语调偏误的判定
1.声调与普通话有明显差异。
2.句调带有方言色彩。
3.轻声词语重读。
4.语速过快或过慢造成的节律失常。
5.轻重音格式不当。
(四)停连不当的判定
1.割裂语义,产生歧义。
2.出现字化、词化、短语化、句化现象。
(五)朗读不流畅的判定
1.对作品不熟悉,造成朗读多次停顿。
2.一次性回读5个以上音节,或3次回读个别音节。
(六)朗读超时的判定
朗读速度过慢,经提示,仍超过规定时间,视为超时。
三、命题说话中错误的判定
(一)语音面貌的档次和语音错误的判定
1.语音标准程度分为六个档次,主要以是否有成系统错误与错误次数的累积量来判定语音面貌及其档次。
2.确定档次时以方音造成的错误为主要依据。
3.错误量基本相同时,重点测评超音质性(声调等)错误。
(二)词汇语法错误的判定
1.出现方言词和方言语法现象。
2.出现严重的用词不当和句法失误现象。
(三)说话不流畅的判定
1.口语化程度较差。
2.有背稿子现象。
3.说话停滞,经提示,能继续;语流凝滞,间隔时间长。
4.说话内容多次重复。
(四)说话缺时的判定
1.说话停滞,经提示,不能继续,按缺时对待。
2.应试人不按测试要求完成规定的说话题目,测试员反复提示、干预无效,应终止本次测试,本题为0分。
本细则自2005年10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