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开展2023-2024学年先进班集体、优秀学生、优秀学生标兵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为深入挖掘和宣传表彰新时代大学生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广大学生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立志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根据《西安工程大学学生荣誉表彰奖励条例》(西工程大学字〔2016〕45号)和《关于印发<西安工程大学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西安工程大学本科生校内奖学金评定办法>的通知》(西工程大校字〔2021〕1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近几年学生评优工作实际情况,学院根据学校工作要求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2023-2024学年先进班集体、优秀学生、优秀学生标兵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先进班集体评选范围
我校全日制本科二、三、四年级学生班级,均可参加评选。
(二)优秀学生、优秀学生标兵评选范围
凡在我校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科二、三、四年级学生(2024年第二学士学位录取的学生除外),均可参加评选(2024年份专业、转专业的学生在原学院班级参评)。
(三)优秀学生干部评选范围
凡在我校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科二、三、四年级的校、院团学组织学生干部(包括校、院团组织和学生组织干部,班团支部干部以及学生社团主要干部,其中2024年第二学士学位录取的学生除外),均可参加评选(2024年份专业、转专业的学生在原学院班级参评)。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
1. 在评比学年内该班级积极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生遵纪守法、文明向上,无违法违纪行为,无不文明风气。
2. 在评比学年内该班级诚信考试率为100%,且按照学科门类,在评比学年内班级门次及格率满足以下条件:
学科门类 |
班级门次及格率 |
文学、法学类 |
99.00%及以上 |
3. 在评比学年内该班级学生所在宿舍安全卫生管理量化积分均为良好及以上。
4. 在评比学年内该班级综合测评得分(班级思想建设、班级组织建设、班级学习状况和班级文明建设四项考核内容得分、加分、扣分合计得分)不低于90分。(具体内容参照《西安工程大学“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
(二)优秀学生、优秀学生标兵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 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和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无任何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不当行为,无在网络发布或传播不当言论的行为。
(2)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3)按时缴纳学费。
(4)学习成绩优良,2023-2024学年各门课程(含专业限选课、思想政治理论课和体育课,不含因疫情未返校等不可抗力因素而导致的无成绩必修课)结课考试成绩(不含补考、重修成绩)均及格。
(5)诚信评价等级为3A(学习、经济和生活三项诚信评价等级均为A,即评价成绩≥90分)。
2. 优秀学生评选条件
(1)符合基本条件。
(2)学习成绩优秀,2023-2024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本年级专业排名前10%,且2023-2024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等级为5A或4A1B或3A2B(思想道德素质、专业与理论素质、创新精神与创业能力、身心和文化素质、劳动素质及社会实践表现五项测评成绩中,测评成绩≥85分评定等级为A,测评成绩≥75分评定等级为B)。
3. 优秀学生标兵评选条件
优秀学生标兵必须符合优秀学生评选条件,且2023-2024学年学生所有必修课(必修课程、必修项目、思想政治理论课和体育课,不含因疫情未返校等不可抗力因素而导致的无成绩必修课)的平均成绩在90分以上,单科结课考试成绩(不含补考、重修成绩)不低于80分。
4. 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优秀学生干部必须符合优秀学生评选条件,且在2023-2024学年担任学生干部,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能起模范带头作用,工作积极主动,责任感强,表现突出,得到师生认可,在学生中拥有一定的威信。
5. 优先推荐条件
符合优秀学生、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相关评选条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优先推荐:在2023-2024学年期间有突出获奖成果、公认优秀论文、重要发明创造,或者在省部级以上比赛、重大活动、公益事业等方面为学校、社会做出突出贡献。
6.直接认定条件
在涉及安全稳定、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过程中,发挥重大作用、避免重大损失的学生,在事件处置结束后,在满足基本条件(1)、(2)和(3)的基础上,由学院依据事实认定贡献后,报学工部审定,给予认定优秀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予以表彰。
三、评选名额
(一)先进班集体评选比例不超过本科二、三、四年级学生班级总数的10%。
(二)优秀学生评选比例不超过本科二、三、四年级学生总人数(2024年第二学士学位录取的学生除外)的3%。
(三)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比例不超过本科二、三、四年级学生总人数(2024年第二学士学位录取的学生除外)的2%。
(四)优秀学生标兵各学院限报1名。
四、工作程序
(一)集体及个人申报时间:10月22日至10月24日;
(二)学院评选时间:10月24日至10月25日;
(三)学院公示时间:10月28日至10月30日。
五、工作要求
请申请先进班集体的班级将《西安工程大学2023-2024学年先进班集体评审表》(附件1)、申请优秀学生、优秀学生标兵和优秀学生干部的同学将《西安工程大学2022-2023学年优秀学生、优秀学生标兵评审表》(附件2)于10月24日16:00前将纸质版一份交至人文楼315办公室,汇总表(附件3)和申请表电子版发至邮箱20110701@xpu.edu.cn。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