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关于做好2025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编制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8号)、《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陕西省教育考试院 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陕试研招〔2025〕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统一部署和要求,现将人文社会科学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人文社科科学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陈莉霞、李喜峰
副组长:田太荣
成员:王晓静、赵立涛、胡燕、刘秀红、李娜、张蕾
招生咨询电话:029-81369606
监督电话:81369595,邮箱:382771356@qq.com
二、复试时间与地点
笔试时间:2025年3月27日上午9点至11点
笔试地点:人文楼416
面试时间:2025年3月27日下午2点至6点
面试地点:人文楼215(法硕)、217(国际中文教育)、326(外国语言文学及翻译硕士)
三、复试分数线
复试分数线以学校发布的考生复试分数线为准,复试名单见附件1。
四、复试形式
2025年人文社会科学学院硕士研究生一志愿复试方式采用现场面试加笔试的方式进行。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各专业差额比例原则上应不低于120%。
五、复试工作程序和安排
1.复试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的考生应在2025年3月26日15:00前,将资格审查材料电子版上传至复试平台(网址:http://yjszs.xpu.edu.cn:9092),具体材料如下:
(1)应届生
①考生本人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
②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
③学生证和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本科毕业生、2025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提供);
④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⑤个人科研成果及相关证书等材料。
(2)往届生
①考生本人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
②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
③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④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⑤个人科研成果及相关证书等材料。
(3)其他特殊考生除满足1或2所需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专科毕业证书、10门以上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单(同等学力考生和高职高专生提供);
②结业证书(本科结业生提供);
③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提交);
④“中国高等教学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提供);
⑤单位同意在职定向培养的公函(非全日制考生提供);
⑥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的考生,须提交相关支撑材料。
未在学院规定的时间范围内提交审核材料或复试资格审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参加复试。
2.复试内容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包括业务课笔试、综合面试。
业务课笔试考核内容与学校《西安工程大学2025年硕士招生简章》中公布的复试考核内容一致。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2小时。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中需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满分各为100分,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翻译硕士加试科目为:跨文化传播、美国文学导论)
综合面试的内容主要包括外语听说能力考核、专业知识能力考核和综合素质能力考核。满分100分,其中外语听说能力考核20分、专业知识能力考核40分、综合素质能力考核40分,每个考生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外国语听说能力考核:主要考核外语听说能力,特别是专业外语的应用能力。
专业知识能力考核: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综合素质能力考核:思想政治素质;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心理素质以及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等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四、成绩计算方法
录取综合成绩的计算办法为:
复试成绩=业务课笔试成绩×40%+综合面试成绩×60%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60%+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40%。
复试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任意一门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政审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调剂
学院一志愿复试结束后如部分专业招生计划有缺额将开通调剂,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考风考纪要求
所有考生须遵守《西安工程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场规则》(附件2),并签订《西安工程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3),确保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和复试过程诚信。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七、其他说明
1.考生待录取工作通过中国研招网进行,一志愿考生待录取后由学校在中国研招网进行“待录取”操作,我校不再进行解锁。调剂考生在中国研招网自愿接受“待录取”后,我校不再进行解锁。一志愿考生被其他招生单位在中国研招网“待录取”锁定后,不再列入我校拟录取名单,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详细信息见《西安工程大学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书》。
3.学院通过研招网信息平台、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考生应密切关注研究生院和学院相关通知,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便于复试工作而建立的复试考生QQ群/微信群,请复试考生及时入群。入群后要服从管理,严禁利用QQ、微信等网络平台交流、发送、传播任何与复试内容有关信息,违反规定者将被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并根据具体情况依法依规移交相关部门追究相关责任。
5.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者视为放弃复试。
八、咨询与申诉
西安工程大学研究生院主页:https://yjsy.xpu.edu.cn/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主页:https://renwenxy.xpu.edu.cn/
学院联系电话:029-81369606
学院招生工作邮箱:rwxy216bgs@163.com
学校研招办联系电话:029-81369220
学校研招办邮箱:xpu_yzb@163.com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