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关于开展2025年度筑梦奖学金项目的通知
同学们:
根据学校下发的《关于做好2025年度筑梦奖学金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结合我校奖学金评审相关要求,人文学院现就做好2025年度项目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筑梦奖学金”项目由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实施,资金用于奖励获得过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本专科生,激励他们努力向学、奋斗向上、自强不息、成长成才。
二、申请条件
(一)基本申请条件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含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符合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不存在恶意拖欠缴费等不诚信行为,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努力学习,刻苦钻研,学习成绩优良,上一学年度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均须在专业前3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等级为5B以上(即测评成绩≧75分);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2025-2026学年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6.仅限获得过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
7.同一学年内,未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
(二)相关事项
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社会专项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获得“筑梦奖学金”,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工程大奖学金,但只享受荣誉,不发放奖金。
三、奖学金标准
每生每学年4000元。
四、名额分配
人文学院1人
五、工作程序
(一)学生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
(二)年级推荐。各年级成立由辅导员、各班班长、团支书组成的年级推荐小组,推荐出本年级候选人。
(三)学院推荐。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年级推荐上报的候选人的基本条件、日常表现及家庭状况进行综合考察,在民主评议、年级推荐小组推荐的基础上,确定本学院“筑梦奖学金”候选人,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工作部(处)审核。
(四)学生工作部(处)复审。学生工作部(处)对各学院报送的评审材料进行复审,经部务会审议通过后,确定“筑梦奖学金”建议人选名单,报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五)学校审定。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对“筑梦奖学金”建议人选名单进行审定,确定2025年度我校“筑梦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并在全校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筑梦奖学金”评审结果上报省教育厅。
六、材料报送
有意申请者务必于10月30日17点前报送以下评审材料。具体包括:
1.国家开发银行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导出的拟获奖学生最近一年贷款合同(按获奖名单表排序并编号)纸质版1份。
2.附件2《筑梦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版1份(电子版发邮箱)。
3.成绩单1份。
4.附件3《西安工程大学2025年度筑梦奖学金建议获奖名单表》电子版发至邮箱。
七、其它
相关材料请从附件下载。
联系人:杜老师
邮箱:20110701@xpu.edu.cn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2025年10月29日